海鲜妹妹-主营产品有海参、花胶、章鱼、鱼翅、鱿鱼、虾皮、墨鱼、沙虫、瑶柱、干贝、虾米、虾仁等
时间:2022-03-23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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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本报记者梁素梅)我市听众赵先生在永旺大型超市买回72元的青岛佐丹奴源同景肉类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手撕鱿鱼”,饮用时觉得头痛、麻嘴,后仔细分析该局抽查报告书辨认出,该肉类被验出所含二氧化硫,遂控告到河西高等法院。日前经高等法院裁决,赵先生赢得10倍索赔。
赵先生称,去年1月13日他在永旺大型超市二号青羊买回了青岛佐丹奴源同景肉类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佐丹奴源手撕鱿鱼10袋,共花72元。在饮用过程中,有头痛、麻嘴等化学反应。去年4月30日,他看到报告书,市工商局对该产品展开肉类质量样本检测时,检测该产品二氧化硫检测结论为43.32mg/kg。该产品二氧化硫检测Bq应属“严禁验出”,确认该产品为不符合要求产品。赵先生以马萨省,要求永旺大型超市退款,并索赔10倍。但与大型超市数次商谈未果,于6月末控告到河西高等法院。
经高等法院该案查清,永旺大型超市系永旺大型超市二号桥门市的上级领导国家机关,该门市并无分立法人地位。永旺大型超市二号桥门市虽然对该产品制造企业展开了有关证照检查和,但没能提供其产品销售该批号货品的检测符合要求断定。有关职能部门检测该肉类质量不符合要求,永旺大型超市二号桥门市产品销售不符合要求肉类违背了《肉类管理法》的有关明确规定。考虑到肉类卫生安全可靠关系顾客的窃盗身心健康,而二氧化硫对消化系统危害性某种程度十分轻微,永旺大型超市在未对该批号肉类审核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展开产品销售,应视作若非。故维持原判永旺大型超市返还赵先生欠款72元,并索赔10倍欠款即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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